2025年7月28日,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代理的天沃科技(维权)(002564)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向苏州中院提交一次立案。
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沃科技(002564)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,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,同时也已代理部分投资者调解获赔。(许峰律师专栏)
此前2023年12月28日,天沃科技(002564)公告,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3〕149号),经查明,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一、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
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,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,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,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二、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。
三、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。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,在2017年3月10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天沃科技股票,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还可发起索赔,但诉讼时效已经进入倒计时。(天沃科技维权入口)
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许峰律师,2008年起律师执业,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。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,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,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。执业证号:13101200810965495)
责任编辑:韦子蓉
启泰网-免息股票配资-网炒股配资-深圳配资开户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